为人子女,不能在父母面前显示身份高贵,所以《礼记》中说:“做到三命之官,受赏赐也不敢接受车马。”就是说,不敢在父兄面前表现自己的富有和尊贵。三赐:即三命。做官的人一命受爵,再命受衣服,三命受车马。
【8】国初,平章事王溥,父祚有宾客,溥常朝服侍立。客坐不安席。祚曰:“豚犬,不足为之起。”此可谓居则致其敬矣。
宋朝初年,宰相王溥的父亲王祚每当在家招待客人的时候,王溥就穿着上朝的衣服侍立一旁。客人坐着心里面感觉到不安。王祚就说:“他是我的儿子,你不必因为他是宰相就起身。”这可以说是为人子女的平日家居时对父母表示出的恭敬。
居家,首先是作为儿子的身份,然后才是宰相的身份,这是有次第的。无论你拥有多少财富,无论你身居何方要职,应该对父母和他的朋友抱着尊重之心。这是对长辈的一体恭敬之心。
【9】《礼》:“子事父母,鸡初鸣而起,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。及所,下气怡声①,问衣燠②寒,疾痛苛痒,而敬抑搔之。出入则或先或后,而敬扶持之。进盥③,少者奉槃,长者奉水,请沃盥,卒,授巾。问所欲而敬进之,柔色以温之。父母之命勿逆勿怠。若饮之食之,虽不嗜,必尝而待;加之衣服,虽不欲,必服而待。”
又:“子妇无私货,无私畜,无私器。不敢私假,不敢私与。”
又:“为人子之礼,冬温而夏凊,昏定而晨省,在丑夷④不争。”
《礼记》说:“子女侍奉父母,在鸡刚刚叫的时候就要起床,穿戴整齐到父母的居室。到了父母的居所,要和颜悦色,问父母衣服冷暖,是否有病痛或疮痒,然后恭敬地为他们按摩痛处或搔挠痒处。如果和父母一起出入,要么在前边引路,要么在后边侍奉,恭敬地去搀扶父母。进了洗漱间,年纪小的要赶紧端来脸盆,年纪大一点的给脸盆倒上水,请父母洗脸。洗完脸了,把毛巾递给父母。然后再问父母需要什么,及时送上去,和颜悦色,让父母亲感到温暖。对于父母的吩咐,不能违逆,也不能懈怠。如果父母让你吃东西,即使不合你的口味,你也要吃一点,然后听从父母的吩咐;如果是父母给你一件衣服,你即使不喜欢,也一定要先穿在身上,然后等待父母的命令。”
《礼记》又说:“儿媳妇不能私自积蓄家产,不能有自己的用具东西,也不能私自把东西借给别人,也不能私自将家里的东西送给别人。”
《礼记》还说:“为人子女应该奉行的礼数是,要让父母冬天感到温暖而夏天感到清凉,晚上要为父母铺好床铺,早晨要向父母问安,而且不能和兄弟姐妹们有所争执。”下气怡声:声色和悦。燠:热、暖。盥:烧水洗手。丑夷:指同辈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