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:指主持葬礼的人。《解诂》:“(葬)不赴告天子,故自从蔡臣、子辞称公。”
赴:今作“讣”,报丧。秋七月庚午日,宋殇公、齐僖公、卫宣公在瓦屋会盟。
八月,安葬蔡宣公。
去世为什么记名字而葬礼不记名字?去世遵照讣告上的正式称呼,而葬礼是随着主持葬礼的人称呼的。去世为什么记日子而葬礼不记日子?去世报丧,而葬礼不发讣告。.8.5九月辛卯,公及莒人盟于包来 。
公曷为与微者盟 ?称人则从,不疑也 。
螟。莒人:指莒国大夫。包来:《穀梁传》同,《左传》作“浮来”,包、浮古音同。杜预注《左传》曰:“浮来,纪邑。”纪、鲁郎舅之国,故隐公借纪地与莒人会盟。据《水经注·沂水》,其地有浮来山、浮来水,浮来水入沂。在今山东沂水西北。
公曷为与微者盟:《通义》:“今既称莒人,乃是微者,与公贵贱殊隔。”
称人则从,不疑也:从,顺从,《通义》释为“听从约束”。《穀梁传》:“可言公及人,不可言公及大夫。”范宁集解:“称人,众辞。可言公及人,若举国之人皆盟也。不可言及大夫,如以大夫敌公故也。”古人讲究身份地位的贵贱尊卑,隐公一国诸侯,与小国大夫会盟,有贵贱之别。所以不书“莒大夫”,就是为了避免与大夫处于对等关系。而书“莒人”,尊卑更为明显,莒之顺从,就毫无疑义了。《通义》:“位近则疑,远则不疑。”九月辛卯日,隐公与莒国人在包来会盟。